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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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参加监考工作和严肃监考纪律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5-03     浏览次数:

     

  考试与测验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及时反馈教师教学情况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教师正常教学活动的一部分。参加监考是每一位教师的工作职责,每位教师均应参加一定量的监考。近年来,我院的监考任务主要由行政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和离退休人员来辅助完成,监考力量严重不足,考风建设亟待加强。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和考风建设,提高监考工作质量,不断强化监考责任意识,现对教师参加监考工作和监考纪律作如下规定:

  一、每位教职工均有承担监考任务的义务。教职工在兼顾其它工作的基础上,鼓励教职工自愿积极主动承担监考任务。为了补充监考教师不足,要求50周岁以下教研岗教师、教辅人员和行政人员每学期监考场次不少于4次。

  二、各位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都应各司其职,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考场,做好监考管理和监考工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

  三、各位监考老师需严格遵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监考规则》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杜绝在监考过程中有随意离开考场、看书看报、玩手机等与监考无关的活动。

  四、监考任务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更改,监考教师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履行监考职责,应事先到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办理调换监考教师的相关手续。

  本科生考试过程中,学校督导组将对各学院(系、部)考试工作进行巡查、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试期间出现的严重失职和教学事故,学院将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校教发〔2005〕181号),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希望参与监考的各位老师尽职尽责,圆满高效地完成各自的监考工作。

 

  

  园艺学院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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