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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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宝钢教育奖”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作者:翟腾蛟   发布日期:2017-09-2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宝钢教育奖”评定及发放工作,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品学兼优的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学校评选名额共6名,学院报送推荐人选1名,最终结果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二、评选条件及规则:

  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

  三、需提交材料: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学业成绩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3日-9月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7日- 9月28日):学院(系、所)成立以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院系初审(9月28日-9月30日):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4.报送学校评审(9月30日):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

  五、注意事项:

  1.宝钢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非在职3年级硕士研究生及3-4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手写,格式不得随意变更。

  3.科研成果材料提交发表文章(论文首页、录用证明或接收函,并标注出作者信息)、若为英文文章需提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相关复印件需由导师签字。

  4.已用于其他奖助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本奖学金的评选。

  5.请将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6日中午12:00前,报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hai3648@126.com。

 园艺学院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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