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文件和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相关工作的通知》,经本人申请,学院于2018年4月12日下午召开教授委员会评审,对申请的6个项目进行了评审。经申请人答辩、评委质疑、评审等环节,确定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4月13日—4月15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科研推广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9-87082206,邮箱:ssggll@163.com。
园艺学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