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晚,设施创新团队党支部在学院207会议室召开了“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李建明同志主持。
李建明书记首先将学校及学院党委关于“两学一做”安排推进工作做了简单介绍,并就如何抓实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阐述;副书记岳钉伊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向大家介绍了共产党员违法犯纪的处分情况,为今后工作学习生活提前敲响警钟;接着,李建明书记就校党委李兴旺书记在第三次党代会报告的第四部分做了重点的介绍,基层党组织要向学校党组织看齐;与会教职工及学生就“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以来的心得体会做了简单汇报,研究生院副院长张静传达了省上近来会议精神,即激励机制、能上能下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薛三勋说:“两学一做”活动是实现党要管党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做”,活动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邹志荣教授提到了辽宁人大代表“贿选”事例,再次提出了《问责条例》的重要性,党员应认真学习并遵守。
会上,支部书记李建明带领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原文,对制定的背景、目的意义、问责原则、问责对象、问责内容、问责方式进行了解读。指出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深化,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习好领会好,全面理解《条例》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
最后,李建明书记要求各位党员要积极学习参加学院及支部的“两学一做”活动,做好学习计划。将个人业务与国家农业政策文件相结合,并对在座的研究生党员及教师党员提出了明确的奋斗目标。如果每个人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我们党员队伍的建设、社会风气的提高将指日可待。
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张静、学位管理处处长王军以及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薛三勋等3位同志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