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
党建动态

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03     浏览次数:

     

院团委、各党支部:

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现将2021年春季学期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已派人谈话并进行宗教信仰调查;参加领航教育培训已取得合格证书。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团组织推优。28周岁以下的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的,必须经过团支部、院团委推优。超过28周岁的入党申请人由党支部负责确定。毕业班原则上不推荐,在疫情防控等重大活动中表现优异者优先推荐。每个团支部将推荐名单报院团委,院团委审核后3月6日下午5点前将名单推荐给各党支部。

2.支委会讨论研究。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做好相关记录;支委会充分讨论,以控制积极分子人数、形成培养梯队和提高发展质量为目标,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培养联系人。

3.上报学院党委备案审查。各党支部将确定积极分子名单信息表(见附件1)3月8日下午5点前电子版报学院党委。

二、确定发展对象

(一)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

经过至少一年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端正,思想进步,已参加党校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根据学院实际,确定的发展对象必须满足思想积极进步、群众基础好、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基本条件。

在本科生中确定发展对象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养较高,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0%;上一学期年综合测评德育成绩≥7分;上一学期年综合测评成绩和上一学期学分成绩原则上应位于专业年级前60%;上一学期无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含公共选修课);

2、“定向西藏生”、优秀少数民族学生以及有突出典型先进事迹的学生,在坚持思想政治标准不放松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学业条件。

在研究生中确定发展对象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养较高,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参与率不低于80%。

2、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拟列为发展对象的,要求专业学习努力认真,学位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无重修课程。除一年级研究生(硕士、博士)外,其他研究生以科研贡献为主考核,要求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或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或发表科研论文;考勤符合学院要求,以导师(团队负责人)书面意见为准。

3、同等条件下,在研究生期间获得校级奖励或院级综合奖励者优先考虑。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程序

1、发展对象名额确定。按照本年度党员发展计划,院党委给各党支部分配名额。如有科技镇长团成员、新冠疫情抗疫优秀分子可准备相关材料推荐至党委,党委将择优追加名额给支部,支部予以考察发展。

2、党支部委员会听取意见、研究确定。

(1)党支部委员会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征询团支部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参考模板3—1)。

(2)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参考模板3—2)。

(3)列为发展对象前公示。支委会研究决定后要将拟确定发展对象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参考《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模板3—3、3—4)。

3、学院党委审批

党支部向党委报送发展对象名单。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学院党委审批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4、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为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三、党校培训安排

1.第二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拟于3月中旬开班,为期4周左右,培训对象为经党委审查备案、尚未获得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 第十三期预备党员培训班拟于4月中旬开班,为期2周左右,培训对象为本学期预备期满、尚未获得预备党员培训结业证书的预备党员,以及参加上一期预备党员培训但未获得结业证书者。 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拟于4月中旬开班,为期2周左右,培训对象为尚未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的发展对象,以及之前获得结业证书但一年半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我院各类参训人员将根据上述人选确定后安排。

2.本学期入党教育培训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具体培训安排将另行通知。

3.所有培训均不安排补考。

4.建议学员使用电脑开展线上学习与考试。特殊时期,请学员尽量克服困难参加培训。确实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待学员返校后另行培训。请各支部做好参训学员是否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摸排工作,并将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学员在表格中备注。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党支部于 3 月8日下午 5:00 前将附件1积极分子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03725@qq.com,3 月 17 日下午 5:00 前将附件2发展对象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03725@qq.com。

2.请各团支部、党支部密切配合做好工作,各相关文字材料开学回校后进行归档。

附件:

附件1.园艺学院第二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2.园艺学院第十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统计表

园艺学院党委

2021年3月3日


编辑:邓业胜     终审:王国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