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生班: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2026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认定等级
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 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学生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等级认定。
三、认定原则
(一)基本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定性原则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学生应全部认定,原则上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原则上应全部认定。
(三)定量原则
依据学生申报的个人情况、父母收入情况、家庭现实状况、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等内容进行综合研判,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四、认定程序
(一)宣传告知(9月18日)
各班依托园艺学院阳光团工委以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学生〔2019〕1 号)(附件1),了解认定依据及程序,并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生申请(9月19日—9月20日)
学生本人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认真详实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郑重填写诚信申报的个人承诺,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各班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具体申请步骤及要求参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 4)。
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家庭人均年收入或月收入证明流水;家庭及本人患病证明材料;家庭突发意外事故证明材料;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支出证明材料,有相关情况则提交辅助证明材料;医保流水明细;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员的,相关部门需出具《残疾证》。
注意:非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类型统一选择“其他”。
(三)班级评议(9 月 20日—9 月 21日)
各班主任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逐项审核学生填报信息以及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与申请学生逐一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并组织召开班级资助评议小组会,填写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评议表(附件 2),对高年级学生还应结合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复核情况,提出班级认定意见,班主任综合班级评议小组认定情况后在系统中填写对学生的申请审批意见,具体步骤参见班主任操作手册(附件 5)。
各学生班需在9月21日下午18点前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纸质版及其证明材料、《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四)学院初审(9 月 22 日—9 月 24 日)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班级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重点保障人群名单中的学生,确实因经济状况好转或学生本人自愿放弃认定的,学生本人应向学院提交个人申明。
2、学校将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等方式不定期对被认定对象进行跟踪和抽查,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一经核实,通报学院并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资助的评选资格。
园艺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