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办发〔2025〕2 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23〕240号文件精神,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及学科点复试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成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龙 管清美
副组长:李 征 胡代欣
成 员:袁 黎 关长飞 郭媛媛 齐西婷
2.果树学复试小组
组长:文颖强
成员:全体招生导师
秘书:杨成泉 李国斌
3.蔬菜学、观赏园艺学复试小组
组长:战祥强 张睿
成员:全体招生导师
秘书:胡松申 刘汉强
4.设施园艺学、茶学复试小组
组长:李建明 余有本
成员:全体招生导师
秘书:李小靖 许腾飞
5.农艺与种业复试小组
组长:李 征
成员:全体招生导师
秘书:杨成泉等14人
二、招生计划
2025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各专业复试安排(详见园艺学院网站)。
四、复试进程
3月24日-3月31日,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1.3月18-21日:通知复试考生。
2.3月24日:所有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在园艺学院(南校区农科大楼园艺学院二层东215室)进行资格审查、网络远程心理测试、报考导师。
3.3月25日上午:资格审查合格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笔试。
4.3月25日下午-26日: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面试。
5.3月26日全天: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在园艺学院(南校区农科大楼园艺学院二层东215室)进行资格审查、网络远程心理测试、报考导师。
6.3月27日上午:资格审查合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笔试、公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
7.3月28日: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面试。
8.3月29-31日:公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
9.4月30日前,完成非在职考生的调档审查。
10.5月下旬,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体检,具体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号)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校或可在我校体检的拟录取考生由校医院负责牵头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园艺学院网站。其余拟录取考生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体检表寄到园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六、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出场顺序;按事先分工向考生提问;复试小组成员分别打分,然后合成面试成绩并给出面试结论。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
2.在对考生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在现场打分前,各学科专业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复试小组成员在会上陈述自己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并提出复试小组的评价成绩建议。
3.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考生泄露复试内容、复试试题,对考生成绩的评定及评议情况不准外传。
4.参加复试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身携带手机、不得随意变动,不得迟到、早退。
5.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当场评分,并以平均分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6.学院将“资格审查登记表”、评分记录、考生作答等复试材料密封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
7.导师及工作人员不得向考生随意承诺录取与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保证录取质量。
七、录取原则
(一)录取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考生,资格审查必须合格。
2.对拟录取的在职考生,原工作单位不得变更,在复试结束后签订培养协议书者,方可录取。
3.每位具有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各不超过3名。
4.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拟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援藏计划除外)者,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 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得拟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三)录取成绩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2+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2]×50%
八、监督机构
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
组 长:李国龙
副组长:胡代欣
成 员: 李建明 文颖强 战祥强 余有本 邓业胜 齐西婷 李 锐
监督工作组负责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对学院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做好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初选审查、复核审查、录取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工作;参与学院复核现场的巡视工作;受理招生过程中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和妥善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9-87082543 029-87081192
举报邮箱:yyxy_yjs@sina.com
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属实,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学院工作人员的问题,将移交学校处理;涉及导师的问题将取消该导师的招生资格。
园艺学院
2025年 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