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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建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作者:卞井春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入党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建议人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至少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且合格;在我院的培养考察至少满半年且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

二、推荐对象人选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具有强烈的入党意愿和端正的入党动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认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并认真学习理论知识,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认真完成“应知应会”测试且成绩优良。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不在任何场合发表和团员要求不符的言论及行为。具有集体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等志愿服务活动,诚实守信,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寝室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追求卓越,本科生上一学年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原则上在前60%。研究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和研一学年成绩原则上在前60%。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能够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积极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能够认真完成驻站任务、实践日志和参加实践研究,具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博士研究生具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积极发挥在科研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吃苦耐劳,增长才干,自身综合素质过硬,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亮明团员身份,自觉主动维护团员的良好形象。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章团纪,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自觉遵守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定,自觉做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表率,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5.“定向西藏”学生、表现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以及有突出典型先进事迹的学生,在坚持思想政治标准不放松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学业条件。

6.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在各类重大事件及重大活动中经受住政治考验,表现先进突出,彰显时代精神和青春担当者;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者;

(3)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者;

(4)“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合格学员,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定向边远地区学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研究生助力团者;

(5)践行志愿者精神,具有服务师生意识,担任或曾任各级团学组织工作人员、学生干部且工作成绩突出者;

(6)在组织参与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五个文明工程”创建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7)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团员,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模范,学院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主要学生干部,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或由学院团委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和被推荐人所在团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党组织推荐。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7.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推优”对象

(1)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者;

(2)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者;

(3)有发表和团员要求不符的言论者;

(4)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校纪校规者;

(5)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测试环节成绩不合格者;

(5)上一学期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含通识类选修课、创新创业课程);

(6)在文明教室、文明宿舍等“五个文明工程”创建工作中消极懈怠受到处分者;

(7)有违反宿舍安全、实验室安全的各项规定者;

(8)在学校安全稳定等各项检查中,因个人行为对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推荐程序

1.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坚持优中选优、提高质量的原则,召开团支部委员会酝酿候选人。

2.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会议申请,经学院团委批准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推优”大会的流程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大会流程。

3.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日常表现和征询党支部、辅导员、导师等方面的意见,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名单(进行排序),并按要求向学院团委报送相关材料。

4.学院团委按照程序开展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

5.学院团委将最终结果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根据学院党委下发的指标及相关要求,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向学院党委提交请示。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团支部要严格把握推荐对象的各项条件,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为加强监督,学院团委将通过随机列席、谈话等形式监督团支部酝酿和推优情况。

2.注意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1)10月25日12:00前各团支部完成酝酿提名工作,将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1842596318@qq.com(本科生);研究生1341129142@qq.com。(2)10月28日21:00前完成团支部推优工作,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1842596318@qq.com(本科生);研究生1341129142@qq.com。其中附件3还需要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团支部为单位交给组织部,本科生交至本科生组织部黄利(QQ:1063728738),研究生交至研究生党团组织部闫冬儿(QQ: 1341129142)。

附件1-4

编辑:卞井春     终审:王国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