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筑梦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和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50%;
(四)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六)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名额
园艺学院1个名额,每人每年4000 元。
三、工作要求
(一)11月13日-11月15,学生申请:请各班学生自主申报,各班成立班级 评议小组对申请材料严格审查,将筑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汇总表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二)11月15日-11月17日,组织考核:学院将对各年级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组织考核答辩;
(三)11月18日-11月20日,学院公示,公示期3天。
园艺学院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