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艺学会关于组织推选 2017 年两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6〕38 号),中国园艺学会将组织开展 2017年两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推选范围。

  2.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 1952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 2011 年、2013 年、2015 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 3 次的,2017 年停止 1 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二、推选工作有关要求

  1、中国园艺学会可推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名额没有限制,但要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学会只接受果树、蔬菜、花卉、西甜瓜 4 个专业委员会,以及各省级(包

  2、括直辖市)园艺学会推选的人选。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园艺学会推选的人选,须有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同行评议,并获得同意。上报材料上须有评议专家的签名,并附上评议专家的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学会不接受本人申请。

  3、中国园艺学会将组成推选专家委员会对专业委员会和省级园艺学会上报的候选对象进行会议评审。获得赞成票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的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被推选上报中国科协。

  三、提交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18份,其中原件3份;

  (3)《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1套;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cas.cn)下载或中国科协网站下载、查询。报送的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4)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1份。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签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15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或中国科协网站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3)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1份。

  四、报送材料时间

  所有推选的院士候选人材料请按照“中国园艺学会关于开展 2015 年两院院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填写,并请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前报送至中国园艺学会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材料需完整报送,报送的候选人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视为无效。

  中国园艺学会办公室电话:010-82109528 联系人:张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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